这个新闻是两年前的事了,主人公是郯城县泉源乡人.他的腿被打断后又被扔在野外,他知道山东在河南的东面,就一直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爬,有好心人给他做了一副带轱辘的木板,爬啊爬啊,一路要饭.直到进入了临沂地界,听当地人口音差不多了才敢问这是哪里,当他得知已经到了临沂时,号啕大哭.当地人知道了他的遭遇,就把他送回了郯城老家.家里人看到几年不见音讯的蓬头垢面的他时,都以为他早以客死他乡.
此事被<<齐鲁晚报>>刊登暴光后,山东省公安厅的厅长看到后大发雷霆,直接在报纸上批示一定要查清此案,将凶手缉捕. 责成有关单位马上去调查案子,需要跨省交涉的地方他来处理.
再后来,这件事又上了央视一套的<<今日说法>>,披露他爬行的这一路,所到之处的有关部门谁帮助他了,谁不理他什么什么的.只有一个地方的民政部门是管了,把他送到火车站,但是车站的人不许他上车.结果还是爬着走了.
应该说,这样不幸的人还有很多,从另一角度讲,他还是幸运的,因为最终有人管了而且为他找回了公道,更多的打工者的血泪史,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被掩埋.我们能够说什么呢? 除了谴责无良用工老板,只能白话一般的说:相信法律,学习法律,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. 但从现实的角度上讲, 有几人真正的被法律保护到了?政府能否真正的把其制订的条条杠杠执行起来?